今后,涉及公共利益、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在实施招投标前,要开展采购需求调查。近日,安徽省合肥市财政局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,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,加快营造稳定、公平、透明的营商环境。
按照最新要求,以后,全市政府采购人在编制年度采购预算时,应当通过科学论证,合理制定采购需求。比如,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、技术、商务要求;采购标的数量、技术标准、技术规格、服务内容等;拟设定的评审方法、评审标准和定标办法等内容。
为规范采购需求编制,避免不必要的质疑和投诉,提高政府采购效率,合肥将对拟招标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实行审核、确认制。对涉及公共利益、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和技术复杂、专业性较强的项目,采购人可向主管部门申请抽取专家进行审核和指导。
根据要求,今后四类重大项目在进行招投标活动前,还要开展采购需求调查,采购人履行合同文本合法性审核。其中,包括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、服务采购项目,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;涉及公共利益、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,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;技术复杂、专业性较强的项目,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、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。
采购活动开始前,对应当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重点审查。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、违纪行为,依照有关规定处理。重点审查包括非歧视性审查,主要看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者特定产品,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、商标、品牌、技术路线等,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。
同时,竞争性审查主要查是否确保公平竞争;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,是否符合法定情形,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、明确,是否考虑后续竞争性;评审方法、评审因素、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。此外,针对采购政策,还会审查进口产品的采购是否必要,是否落实支持绿色发展、帮扶中小企业发展等要求。